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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母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一)

农信网 2013-03-03 01:39:06 畜牧养殖 223

种母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一)

一、配种准备期

(目的:改善母猪体况,使母猪正常发情,排出质量保证的精子,做到适时配种,提高情期受胎率和受孕胚胎数。) ⑴二胎母猪断奶时要注射pmsg800─1000单位, 断奶母猪要按原单位返回配种或妊娠单位。 ⑵每头母猪供应混合料2.5公斤,冬季供应3.0公斤,采用潮拌料,日喂三次,保证充足的饮水。夏秋季每天给青饲料2─3公斤。 ⑶根据母猪体况(肥瘦)分圈,每圈饲养4─6头母猪,对于体况较差的母猪要特别标记,并在饲养时特别照顾,做好补饲催情,可供应饲料3.0公斤;过肥母猪可以减少至2.25公斤给量。 二、配种 ⑷配妊单位饲养员在母猪配种完成后,要做好配种时间记录,为配合配种员观察发情做准备(将记录填写在母猪妊娠诊断记录表上)。 三、妊娠前期(配妊─怀孕80天) (目标:防止母猪流产,保证供给母猪充足营养,促进胎儿整齐发育)。 ⑸继续执行⑵⑶款的规定,瘦弱母猪特别照顾。禁止使用发霉、冰冻饲料。 ⑹在配种后16─23天,要认真观察母猪,防止母猪发生争斗或外界不良刺激,初步确定其是否返情,如发现返情要及时通知配种人员。 ⑺在配种后70天将确定怀孕的母猪挂出预产牌。 四、妊娠后期(妊娠80天─107天) (目标:避免弱仔产生,使产出仔猪整齐一致)。 ⑻每头母猪饲料供应量增加至2.75公斤,冬季给量3.25公斤,饲喂方法依旧。 ⑼饲养员必须知道母猪预产期,如有错误,要及时核对;并按要求给够饲料,对体况依然较差的母猪给予特殊照顾。 ⑽产前1周调入产房,携带产牌,不得赶得过急,不得惊吓;并对产栏和猪体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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