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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化肥四不混原则

农信网 2023-07-25 07:26:01 农业种植技术 338

农药化肥四不混原则

一.碱性肥料氨水等不能和敌百虫、乐果、甲胺磷、速灭威、托布津、多菌灵、井冈霉素、叶蝉散、菊脂类杀虫剂等农药混合使用。

二.碱性农药石流合剂,、波尔多液、松脂合剂不能与炭酸氢铵、硫酸铵、硝酸氨等铵态氮肥或过磷酸钙等化肥混用。

三.含砷的农药,不能与钾盐、钠盐等化肥混用。

四.化学肥料不能分散,不能与微生物农药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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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2 评论

  • bosslon

    bosslon

    这个原则不仅有益于我们的健康,也是为了我们的未来着想。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了解和践行这个原则。

    2023-12-01 17:59

  • 卑雪

    卑雪

    非常支持农药化肥四不混原则,保护环境、保障农产品品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

    2023-09-28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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