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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公务员岗位招聘启事

农信网 2024-01-28 06:56:12 综合内容 817

桐城法院公务员岗位招聘启事

桐城法院公务员招聘信息已经发布,招聘岗位包括审判、书记、人事行政等多个职位。作为桐城法院的一员,您将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承担起法院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积极推动法院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我们期待有着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的应聘者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为社会提供公正的司法服务。桐城法院将为您提供良好的工

#桐城头条#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于12月10日上午11时起至12月11日上午11时止,拍卖的桐城市花园小区1幢1-3层的住宅用房,以133.488万元成交!

拍卖标的,

桐城市花园小区1幢1-3层的住宅用房,建筑面积250.51平方米。

起拍价:1124880元 保证金:10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评估价:1406100元 。

医院多次错失诊断机会, 导致母子双亡!

认定事实:陈民系本案受害人项某丈夫,项某2、王某系项某父母。受害人项某(1990年8月7日出生)11月2日系“孕32周,乏力纳差腰痛”而入住桐城市医院肾内科,入院诊断为1、泌尿道感染2、晚孕。11月3日,桐城市医院下发病情及诊疗措施知情同意书,该同意书载明诊疗中存在的并发症和风险有感染性休克、心脑血管意外和不能预料的并发症等。11月6日中午12时30分,医生同意项某请假回家,项某于次日上午8时返回医院,11时30分医生再次同意其请假回家,项某回家途中在龙安广场突发意识丧失,家人拨打120,12时55分桐城市医院急诊科接诊组织抢救,13时47分宣布项某临床死亡。11月14日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经医患双方签字同意对项某尸体进行解剖,并行下腹部正中切口、子宫下段剖腹产取出一男性死胎。12月19日作出死亡原因分析及结论:项某系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出血入心包、引起急性心包填塞死亡。

鉴定结果:6月3日,该所出具南医大司鉴所[]医损鉴字第2号《鉴定意见书》认定:1、桐城市医院对项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1)患者主诉“腰痛”,入院时体格检查未见阳性体征,当患者症状与体征不相符时,医方未予重视,未进一步检查明确病因。(2)11月3日签署病情及诊疗措施知情同意书,其中告知患者存在心脑血管意外的风险,但医方未行相关检查(如心电图、心脏彩超),对该风险进行评估。(3)病历书写不规范。患者入院时28岁,处于孕晚期,医方入院录上记录患者绝经时间为50岁,与事实不符。11月6日住院患者外出请假知情同意书中,患者签名时间为12时30分,医师签名时间为12时20分,双方落款时间存在差异。患者因“腰痛”入院,医方仅记录“4天前无明显诱因出现腰痛”,而未询问和记录腰痛的性质、部位、持续时间等。2、桐城市医院的诊疗过错与项某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桐城市医院对项某死亡是否承担医疗过错责任;2、项某死亡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关于桐城市医院对项某死亡是否承担医疗过错责任。项某因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出血入心包,引起急性心包填塞死亡,其死亡直接原因是疾病导致,但桐城市医院作为二甲医院,在对项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在患者主诉“腰痛”,入院体格检查未见阳性体征,当患者症状与体征不相符时,桐城市医院未予重视,未进一步检查明确病因。11月3日,项某签署病情及诊疗措施知情同意书时,医院告知其存在心脑血管意外的风险,但桐城市医院仍未对其进行相关检查(如心电图、心脏彩超),对该风险进行评估。在项某住院治疗期间,桐城市医院多次错失诊断其患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的机会,在风险未排除情况下,同意项某请假外出,导致疾病发生时,其抢救无效死亡且胎死腹中的严重后果。可见桐城市医院诊疗过程中的过错与项某死亡之间有一定关联,因此桐城市医院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确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应根据医疗损害后果、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并结合患者个体差异等因素进行认定。综合考虑本案其他实际情况,酌定桐城市医院应按2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项某死亡的赔偿项目及标准,项某生前消费收入一直来自城镇,且因结婚已在城镇居住生活,故应按照城镇居民计算项某的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为687860元(34393元/年×)。项某的被扶养人有2人,父亲需扶养,母亲需扶养,被扶养人生活费为251101.67元(21523元/年×1/3×+21523元/年×1/3×)。丧葬费3718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0元,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及住宿费一审酌定为10000元。上述损失合计1056150.67元。按照参与度20%计算,为211230.13元,此款桐城市医院应当予以赔偿。此外,本案因委托司法鉴定,产生鉴定费10000元,酌定由桐城市医院负担,此款桐城市医院已支付5000元,陈民、王某、项某2垫付的5000元由桐城市医院给付陈民、王某、项某2,两项合计216230.13元。

判决:一、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陈民、王某、项某2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16230.13元;二、驳回陈民、王某、项某2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200元,减半收取计5100元,由陈民、王某、项某2负担3377元,由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负担17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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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波宋胜云医疗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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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短信暗藏“木马”银行卡中7万余元不翼而飞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群发的短信暗藏“木马”, 点开后按照提示操作安装注册了一款软件后,银行卡中的7万余元不翼而飞。桐城市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利用手机木马软件骗取他人钱款的案件。

1月,家住桐城的方某在手机上收到一条车辆违章未处理的短信通知,点开后按照提示操作安装注册了一款软件,随后,方某银行卡中的7万余元不翼而飞。

桐城市法院查明,12月至5月间,被告人王某某、洪某某商议,由王某某制作伪装的“违章查询APK”木马程序链接,并通过中间商将木马软件下载链接群发到他人手机,被害人一旦下载该APK软件,王某某利用木马程序拦截获取他人手机短信及相关信息。再由洪某某通过获取的手机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利用网上转账的方式,将被害人银行卡内资金转出,从中获取非法获利,并约定对半分成。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某、洪某某合伙以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网络银行,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巨大,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王某某、洪某某当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且认罪认罚。因其中一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让家属代为退赃,以取得从轻处罚,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法官提示,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来实施犯罪活动,犯罪手法越来越隐蔽和高级,并形成了分工明确,上、下游密切配合的犯罪链。假如您的手机中收到的一些来路不明的短信通知和软件,切莫轻易点击下载,否则您的“钱袋”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取走,使自己遭受巨额财产损失。

醋喝多了也醉人。//@夏天说法:你在开玩笑?安徽安庆,发生了一起十分具有警示意义的故意杀人案。晚上10点,男子李某和几位朋友吃饭,朋友醉酒后开玩笑称,曾看到李某妻子和男同事汪某关系暧昧,让李某留心点。李某信以为真。(案例来源:安徽安庆桐城人民检察院)李某听闻后顿觉脸上挂不住。汪某是妻子之前工作单位的男同事。妻子辞职后在市里开了一家串串香店,生意很好,晚上一般都要忙活到12点才能回家。当着这么多酒友的面被朋友这么调笑,李某觉得很没面子,其打算找妻子问个清楚。于是,不顾当晚已经喝了不少酒,李某直接开车来到了妻子开的串串香店。到了店门口,李某果然看到店里只剩下了妻子和汪某,此时汪某正在吃东西。看到这个场景,李某认为朋友酒桌上说的话并非空穴来风,顿时火冒三丈,和汪某发生了冲突,并要求对方滚蛋。汪某无缘无故被骂也很生气,就和李某吵了起来。吵了一会儿,李某进去厨房拿了铁锅、啤酒瓶等追打汪某,汪某见状赶紧跑到了店面外,后来妻子赶来拉住了李某。妻子的制止更增加了李某对汪某的恨意。李某扔下铁锅,发动了汽车。就在妻子和汪某都以为李某要开车离开时,李某却直接对着汪某撞了过去,汪某赶忙躲到了一棵树后面,才躲过一劫。随后,李某并无收手迹象,倒车继续想撞汪某。汪某赶紧报警求助。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问话。就在汪某向警方陈述案情时,李某认为明明是汪某和自己妻子有不正当关系,现在却要倒打一耙,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着警察的面发动了汽车,并再次撞向了汪某,所幸被警察及时控制。事后经安徽信立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2.9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于是,桐城市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就因朋友的一句玩笑,加上自己的一时冲动,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那么,李某将被判多久呢?此案涉及到2个罪名,适用多罪并罚。1、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李某连续两次驾车撞向汪某,意图非法剥夺汪某的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值得探讨的是,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如果被认定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则可以判3-有期徒刑,否则其将被判处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来说,根据犯罪动机,故意杀人罪又分为泄愤型、谋财型、复仇型、情欲型等类型,犯罪动机不同,卑劣程度亦有所不同。类似本案这种因为婚姻家庭纠纷这一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因为对象特定,与一般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可酌情从宽处罚。另外,考虑到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并未给汪某造成严重后果,综合来看或可认定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参考以往其他同类案例,预计李某将被判处3-4年左右有期徒刑。2、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规定,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本案中,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2.9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因此将被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3、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因此,本案中,虽然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危险驾驶罪,但因为危险驾驶罪仅判处拘役,不再执行,因此只执行故意杀人罪的有期徒刑,即3-4年。最后想说,本案发生后,不知道李某将如何看待在酒桌上开玩笑的那位朋友,也不知道那位朋友是否会对自己的玩笑话所引发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表示愧疚。这个案例有两方面警示意义:一是要交真心朋友。本案起因就是酒友在酒桌上的一句玩笑话,要说这酒友真是讨厌,无凭无据的干嘛在朋友面前说这个。你说了,朋友是信呢还是不信呢?所以说如果是真朋友,无凭无据的话就少说。很明显本案中酒桌上这个人不是真朋友。二是做人要有智慧。李某仅因为狐朋狗友一句捕风捉影的话,就对辛苦创业的妻子产生怀疑,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生活中面对他人不够友善的玩笑话,要学会智慧应对,比如也开个捕风捉影的玩笑,问问对方信不信。对于本案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关注@夏天说法,看案例,学法律。(注:图文无关,仅作示意)#律师来帮忙##安徽##桐城#

夏天说法公职律师

你在开玩笑?安徽安庆,发生了一起十分具有警示意义的故意杀人案。晚上10点,男子李某和几位朋友吃饭,朋友醉酒后开玩笑称,曾看到李某妻子和男同事汪某关系暧昧,让李某留心点。李某信以为真。(案例来源:安徽安庆桐城人民检察院)李某听闻后顿觉脸上挂不住。汪某是妻子之前工作单位的男同事。妻子辞职后在市里开了一家串串香店,生意很好,晚上一般都要忙活到12点才能回家。当着这么多酒友的面被朋友这么调笑,李某觉得很没面子,其打算找妻子问个清楚。于是,不顾当晚已经喝了不少酒,李某直接开车来到了妻子开的串串香店。到了店门口,李某果然看到店里只剩下了妻子和汪某,此时汪某正在吃东西。看到这个场景,李某认为朋友酒桌上说的话并非空穴来风,顿时火冒三丈,和汪某发生了冲突,并要求对方滚蛋。汪某无缘无故被骂也很生气,就和李某吵了起来。吵了一会儿,李某进去厨房拿了铁锅、啤酒瓶等追打汪某,汪某见状赶紧跑到了店面外,后来妻子赶来拉住了李某。妻子的制止更增加了李某对汪某的恨意。李某扔下铁锅,发动了汽车。就在妻子和汪某都以为李某要开车离开时,李某却直接对着汪某撞了过去,汪某赶忙躲到了一棵树后面,才躲过一劫。随后,李某并无收手迹象,倒车继续想撞汪某。汪某赶紧报警求助。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问话。就在汪某向警方陈述案情时,李某认为明明是汪某和自己妻子有不正当关系,现在却要倒打一耙,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着警察的面发动了汽车,并再次撞向了汪某,所幸被警察及时控制。事后经安徽信立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2.9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于是,桐城市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就因朋友的一句玩笑,加上自己的一时冲动,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那么,李某将被判多久呢?此案涉及到2个罪名,适用多罪并罚。1、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李某连续两次驾车撞向汪某,意图非法剥夺汪某的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值得探讨的是,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如果被认定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则可以判3-有期徒刑,否则其将被判处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来说,根据犯罪动机,故意杀人罪又分为泄愤型、谋财型、复仇型、情欲型等类型,犯罪动机不同,卑劣程度亦有所不同。类似本案这种因为婚姻家庭纠纷这一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因为对象特定,与一般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可酌情从宽处罚。另外,考虑到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并未给汪某造成严重后果,综合来看或可认定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参考以往其他同类案例,预计李某将被判处3-4年左右有期徒刑。2、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规定,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本案中,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2.9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因此将被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3、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因此,本案中,虽然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危险驾驶罪,但因为危险驾驶罪仅判处拘役,不再执行,因此只执行故意杀人罪的有期徒刑,即3-4年。最后想说,本案发生后,不知道李某将如何看待在酒桌上开玩笑的那位朋友,也不知道那位朋友是否会对自己的玩笑话所引发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表示愧疚。这个案例有两方面警示意义:一是要交真心朋友。本案起因就是酒友在酒桌上的一句玩笑话,要说这酒友真是讨厌,无凭无据的干嘛在朋友面前说这个。你说了,朋友是信呢还是不信呢?所以说如果是真朋友,无凭无据的话就少说。很明显本案中酒桌上这个人不是真朋友。二是做人要有智慧。李某仅因为狐朋狗友一句捕风捉影的话,就对辛苦创业的妻子产生怀疑,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生活中面对他人不够友善的玩笑话,要学会智慧应对,比如也开个捕风捉影的玩笑,问问对方信不信。对于本案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关注@夏天说法,看案例,学法律。(注:图文无关,仅作示意)#律师来帮忙##安徽##桐城#

我是江苏南京市六合区人,祖籍安徽安庆桐城。特拜托此平台帮我寻找失联多年的小弟弟,赵云飞。

云飞出生于1974年,现户籍所在地是浙江丽水市遂昌县云峰镇。弟弟当时因工作被派往浙江学习,期间认识了黄某香并且相爱,但女方父母要求云飞入住女方家庭生活,弟弟学成结束回工厂工作,在父母极度反对下,他也准备放弃女友。

奈何黄某香竟然来到弟弟身边一起生活,2001年产下一子,就在孩子才满月时,黄某香父母来到安徽强行把她带回浙江,并留下嗷嗷待哺的婴儿。弟弟担心孩子和孩子母亲的心情,只身带着孩子前往浙江,最后弟弟为了孩子妥协,2002年把户口迁入浙江同他们一起生活。

5月份,弟弟来到南京我家告诉我,他想带着老婆和孩子回安徽生活,但是他丈母娘坚决反对。当时我就劝说弟弟生活是要磨合的,等孩子大点以后再说吧,当时弟弟也答应了我。第二天弟弟就回安徽老家看望父母,在家住了两天后又来到南京我家。当时我还给他买了衣服,并且给了他回浙江的路费,因为弟弟的工资都要上交,所以他出门身上也没有多少钱,当时可想而知他的的生活有多纠结。

弟弟回浙江后的一年里,也没有主动联系我,都是我打电话给他,安慰他好好生活。结果就在6月份的时候,老家收到了浙江遂昌人民法院的公告,判决准予原告黄某香,被告赵云飞离婚,儿子黄某强随女方生活,得知他们离婚一事,我们能想象弟弟有多无助、多痛苦,也是从那以后弟弟就失联了。

我们在收到法院公告后,父亲同我的大弟弟一起去过浙江,结果还是没有见到云飞,后来通过公安内网查询到,云飞在因犯错,在宜兴丁山监狱呆了三年,我发现时急速前往,因他在里面表现好提前出来,因此没有找到他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后面我拜托朋友隔三差五的,就在公安内网查询一下下,又查到11月2日,他在无锡市公安局南长分局通杨桥派出所出现过,当天我就带着父亲前往无锡。我们去派出所了解到,当时他的身份证同随身物品丢失,警官说本来准备通知我们家人,或者送他回老家,弟弟拒绝了,说他没有脸面回家见父母。警官问他总不能一辈子在外吧,他回答说以后再说吧,于是我们又错过了。

然后我就带着父亲找到无锡报社,登记了寻人启事,并且印刷了寻人启事,发放传单,在无锡呆了一个星期后,带着失望又去了浙江丽水市遂昌,在云峰镇派出所报了案,结果弟弟那里已经被拆迁。自从弟弟失联后的这几年内,我们家发生了巨大的变故,大弟弟、二弟弟不幸出事,母亲因思念三个儿子成疾,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就离开了我们,父亲也患胃癌动了手术,现在家里就剩下83岁高龄的老父亲,年迈多病,在病痛中依旧思念着儿子。

为了寻找弟弟,我走遍了大江南北,北京等着我栏目组也去过了,最后都是失望,但是这么多年我都没有放弃寻找弟弟,但愿弟弟在外平安无事就好。希望这次通过贵平台能帮忙找到弟弟,万分感谢。同时也希望好心的人们帮我留意一下,有线索联系我。

弟弟,姐姐希望你早点回来,家永远是你的归宿,我和爸爸都在等着你回家。@头条寻人@寻人故事

青少年的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呵护!

​桐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都在基地建有展厅,今天市检察院在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 .5.25

桐城市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基地

感觉不是玩笑!而且这一腿插得很深,绝对不会是一两年的事!//@夏天说法:你在开玩笑?安徽安庆,发生了一起十分具有警示意义的故意杀人案。晚上10点,男子李某和几位朋友吃饭,朋友醉酒后开玩笑称,曾看到李某妻子和男同事汪某关系暧昧,让李某留心点。李某信以为真。(案例来源:安徽安庆桐城人民检察院)李某听闻后顿觉脸上挂不住。汪某是妻子之前工作单位的男同事。妻子辞职后在市里开了一家串串香店,生意很好,晚上一般都要忙活到12点才能回家。当着这么多酒友的面被朋友这么调笑,李某觉得很没面子,其打算找妻子问个清楚。于是,不顾当晚已经喝了不少酒,李某直接开车来到了妻子开的串串香店。到了店门口,李某果然看到店里只剩下了妻子和汪某,此时汪某正在吃东西。看到这个场景,李某认为朋友酒桌上说的话并非空穴来风,顿时火冒三丈,和汪某发生了冲突,并要求对方滚蛋。汪某无缘无故被骂也很生气,就和李某吵了起来。吵了一会儿,李某进去厨房拿了铁锅、啤酒瓶等追打汪某,汪某见状赶紧跑到了店面外,后来妻子赶来拉住了李某。妻子的制止更增加了李某对汪某的恨意。李某扔下铁锅,发动了汽车。就在妻子和汪某都以为李某要开车离开时,李某却直接对着汪某撞了过去,汪某赶忙躲到了一棵树后面,才躲过一劫。随后,李某并无收手迹象,倒车继续想撞汪某。汪某赶紧报警求助。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问话。就在汪某向警方陈述案情时,李某认为明明是汪某和自己妻子有不正当关系,现在却要倒打一耙,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着警察的面发动了汽车,并再次撞向了汪某,所幸被警察及时控制。事后经安徽信立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2.9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于是,桐城市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就因朋友的一句玩笑,加上自己的一时冲动,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那么,李某将被判多久呢?此案涉及到2个罪名,适用多罪并罚。1、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李某连续两次驾车撞向汪某,意图非法剥夺汪某的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值得探讨的是,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如果被认定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则可以判3-有期徒刑,否则其将被判处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来说,根据犯罪动机,故意杀人罪又分为泄愤型、谋财型、复仇型、情欲型等类型,犯罪动机不同,卑劣程度亦有所不同。类似本案这种因为婚姻家庭纠纷这一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因为对象特定,与一般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可酌情从宽处罚。另外,考虑到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并未给汪某造成严重后果,综合来看或可认定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参考以往其他同类案例,预计李某将被判处3-4年左右有期徒刑。2、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规定,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本案中,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2.9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因此将被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3、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因此,本案中,虽然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危险驾驶罪,但因为危险驾驶罪仅判处拘役,不再执行,因此只执行故意杀人罪的有期徒刑,即3-4年。最后想说,本案发生后,不知道李某将如何看待在酒桌上开玩笑的那位朋友,也不知道那位朋友是否会对自己的玩笑话所引发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表示愧疚。这个案例有两方面警示意义:一是要交真心朋友。本案起因就是酒友在酒桌上的一句玩笑话,要说这酒友真是讨厌,无凭无据的干嘛在朋友面前说这个。你说了,朋友是信呢还是不信呢?所以说如果是真朋友,无凭无据的话就少说。很明显本案中酒桌上这个人不是真朋友。二是做人要有智慧。李某仅因为狐朋狗友一句捕风捉影的话,就对辛苦创业的妻子产生怀疑,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生活中面对他人不够友善的玩笑话,要学会智慧应对,比如也开个捕风捉影的玩笑,问问对方信不信。对于本案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关注@夏天说法,看案例,学法律。(注:图文无关,仅作示意)#律师来帮忙##安徽##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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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开玩笑?安徽安庆,发生了一起十分具有警示意义的故意杀人案。晚上10点,男子李某和几位朋友吃饭,朋友醉酒后开玩笑称,曾看到李某妻子和男同事汪某关系暧昧,让李某留心点。李某信以为真。(案例来源:安徽安庆桐城人民检察院)李某听闻后顿觉脸上挂不住。汪某是妻子之前工作单位的男同事。妻子辞职后在市里开了一家串串香店,生意很好,晚上一般都要忙活到12点才能回家。当着这么多酒友的面被朋友这么调笑,李某觉得很没面子,其打算找妻子问个清楚。于是,不顾当晚已经喝了不少酒,李某直接开车来到了妻子开的串串香店。到了店门口,李某果然看到店里只剩下了妻子和汪某,此时汪某正在吃东西。看到这个场景,李某认为朋友酒桌上说的话并非空穴来风,顿时火冒三丈,和汪某发生了冲突,并要求对方滚蛋。汪某无缘无故被骂也很生气,就和李某吵了起来。吵了一会儿,李某进去厨房拿了铁锅、啤酒瓶等追打汪某,汪某见状赶紧跑到了店面外,后来妻子赶来拉住了李某。妻子的制止更增加了李某对汪某的恨意。李某扔下铁锅,发动了汽车。就在妻子和汪某都以为李某要开车离开时,李某却直接对着汪某撞了过去,汪某赶忙躲到了一棵树后面,才躲过一劫。随后,李某并无收手迹象,倒车继续想撞汪某。汪某赶紧报警求助。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问话。就在汪某向警方陈述案情时,李某认为明明是汪某和自己妻子有不正当关系,现在却要倒打一耙,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着警察的面发动了汽车,并再次撞向了汪某,所幸被警察及时控制。事后经安徽信立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2.9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于是,桐城市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就因朋友的一句玩笑,加上自己的一时冲动,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那么,李某将被判多久呢?此案涉及到2个罪名,适用多罪并罚。1、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李某连续两次驾车撞向汪某,意图非法剥夺汪某的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值得探讨的是,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如果被认定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则可以判3-有期徒刑,否则其将被判处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来说,根据犯罪动机,故意杀人罪又分为泄愤型、谋财型、复仇型、情欲型等类型,犯罪动机不同,卑劣程度亦有所不同。类似本案这种因为婚姻家庭纠纷这一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因为对象特定,与一般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可酌情从宽处罚。另外,考虑到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并未给汪某造成严重后果,综合来看或可认定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参考以往其他同类案例,预计李某将被判处3-4年左右有期徒刑。2、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规定,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本案中,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2.9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因此将被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3、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因此,本案中,虽然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危险驾驶罪,但因为危险驾驶罪仅判处拘役,不再执行,因此只执行故意杀人罪的有期徒刑,即3-4年。最后想说,本案发生后,不知道李某将如何看待在酒桌上开玩笑的那位朋友,也不知道那位朋友是否会对自己的玩笑话所引发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表示愧疚。这个案例有两方面警示意义:一是要交真心朋友。本案起因就是酒友在酒桌上的一句玩笑话,要说这酒友真是讨厌,无凭无据的干嘛在朋友面前说这个。你说了,朋友是信呢还是不信呢?所以说如果是真朋友,无凭无据的话就少说。很明显本案中酒桌上这个人不是真朋友。二是做人要有智慧。李某仅因为狐朋狗友一句捕风捉影的话,就对辛苦创业的妻子产生怀疑,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生活中面对他人不够友善的玩笑话,要学会智慧应对,比如也开个捕风捉影的玩笑,问问对方信不信。对于本案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关注@夏天说法,看案例,学法律。(注:图文无关,仅作示意)#律师来帮忙##安徽##桐城#

大连桐城集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辽02民终3524号民事裁定查明,7月2日,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向原审法院出具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为:11月13日,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大连桐城集团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立案决定书编号:大公开(经)立字【】2604号。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身份证号:2102131974********)担任大连桐城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大连桐城金融服务外包集团有限公司、桐城融资租赁(大连)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实际控制公司,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大连桐城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名义,通过与被害人签订《债权确认与管理服务合同》,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公众资金,涉嫌违法,案件正在侦办中。

亲生父亲性侵两个女儿长达7年之久[震惊]妻子曾发现却没报警。 #男子多次性侵两女儿妻子未报警#

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可安徽省桐城市的男子叶某却被当地人比喻为一条“披着羊皮的狼”。他竟利用父亲的身份,多次对自己两名不满14周岁的女儿实施强奸行为。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裁定,被告人叶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来源:大皖看点 )

【稻客说观点】

1、此人不配为人父,应该说不配为人,连禽兽都不如,所为之事令人发指,这是道德的沦丧。

2、其妻子当场撞见,但却在男子的恳求下没有报警。只因为考虑到自己没有经济来源,怕养不活两个女儿,真的愚蠢至极,导致两个女儿深受其害。

3、女儿小朵及小怡(化名)当时虽未满14周岁,也应该上中学了,最起码也应该知道自我保护,而且被生父性侵长达7年之久,只到7年后才通过微博披露其父的恶行,竟然也没有选择报警,如果不是网警发现,可能叶某现在还在逍遥法外。是不敢?还是要维护那禽兽不如的父亲?

4、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个人认为量刑过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要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已经属于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了,且奸淫两个,时间长达7年,理应从重处罚。

5、女人都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从1月3日晚药店女员工被41岁男子强奸致死这一案件来看,女人独处受到侵害的机率比男人要高得多。

所以,无论男女,在自身利益与安全受到侵害时,应该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你们觉得像叶某被判十年合理吗?在自身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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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4 评论

  • 竹林小屋999

    竹林小屋999

    @君九 希望招聘能够倾向于年轻人,给年轻人更多的机会。

    2024-01-28 08:05

  • 君九

    君九

    @孙元希望招聘程序公平透明,不要让有关部门内定人选。

    2024-01-28 07:48

  • 孙元

    孙元

    听说这次招聘的条件相对宽松,希望有更多人能够顺利通过面试!

    2024-01-28 07:30

  • 一个人的月亮

    一个人的月亮

    太好了,希望更多人能够得到这次招聘的机会,加油!

    2024-01-28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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