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仪陇县新政镇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决定全面禁止水库施肥和投饲料养鱼,以及禁止网箱养鱼。此举旨在保护水库环境和水域生态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通知指出,禁止上述行为是为了有效遏制水库水质恶化、危害水域生态环境的现象,维护水库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广大民众的饮水安全和渔业资源。该通知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禁令,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此举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支持,有望有效改善水域环境,保护水产资源,维护当地水域生态平衡,促进水产养殖业的良性发展。
仪新府发〔〕46号
仪陇县新政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禁止水库施肥投饲料养鱼和网箱养鱼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中共南充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南充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库水污染治理,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进一步巩固我镇 取缔肥水养鱼和网箱养鱼的成果,防止和治理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实施办法》以及全面实行河长制和仪府办[]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就全镇水库及辖区江河全面禁止施用化学生物肥料、投喂饲料、青草养鱼和网箱养鱼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镇水库及辖区江河全面禁止施用化学生物肥料、投喂饲料、青草养鱼和网箱养鱼,推行水库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模式。促进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人畜饮水条件明显改善,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生态家园。
二、禁止范围
全镇所有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及辖区江河全面禁止施用化学生物肥料、投喂饲料、青草养鱼和网箱养鱼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镇所有江河,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及江河所在村(社区)广泛宣传全面禁止施用化学生物肥料、投喂饲料、青草养鱼和网箱养鱼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政策,形成保护水环境人人有责的共识。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所有在水库及辖区江河进行水产养殖的业主停止施放化学生物肥料、投喂饲料、青草和网箱养鱼行为,立即拆除水库溢洪道拦渔设施,有步骤地拆除抬网、网箱、增氧设备以及“三无船舶”等养殖设施。
(三)监督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拒不拆除抬网、网箱、溢洪道拦渔设施、增氧设备和“三无船舶”等养殖设施以及违规继续在水库及辖区江河施放化学生物肥料、投喂饲料、青草养鱼和网箱养鱼的,配合县相关部门实行强制拆除,并依照《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镇分管领导任执行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面禁止水库及辖区江河施用化学生物肥料、投喂饲料、青草养鱼和网箱养鱼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研究和处理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在镇水利办下设办公室,由何天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水利办、环境综合整治办、农业服务中心干部为成员,具体承担指导、协调、督查工作。相关村(社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全面禁止水库施用化学生物肥料、投喂饲料、青草养鱼、网箱养鱼。
(二)从严督促检查。由镇督查办、水利办、环境综合整治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全镇水库及辖区江河所在村(社区),开展全面督查。为了防止取缔后再次反弹,各村(社区)要全面、彻底解除与养鱼业主所签订的养鱼发包合同。
(三)落实工作责任。相关村(社区)负责小(二)型水库及辖区江河施用化学生物肥料、投喂饲料、青草养鱼和网箱养鱼的管理及取缔工作,举报非法养殖、违法电炸毒鱼等活动,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镇水利办负责对相关村(社区)取缔、小(二)型水库及江河施用化学生物肥料、投喂饲料、青草养鱼和网箱养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全面取缔水库施用化学生物肥料、投喂饲料、青草养鱼和网箱养鱼后仍发生承包养殖行为的,实行“谁发包,谁审批,谁负责取缔”,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全面取缔水库江河施用化学生物肥料投饲料养鱼
和网箱养鱼名单
2.巩固取缔水库江河施用化学生物肥料投饲料养鱼
和网箱养鱼成果名单
 
 
       仪陇县新政镇人民政府
心不染尘
禁止施肥和养鱼是为了保护水质和生态平衡,真是可喜可贺的决定。希望能够得到全面执行。
2024-03-04 17:50
逝忆
这个政策太棒了,保护水库环境,保护水域资源,希望其他地方也能效仿。
2024-03-04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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