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
本技术指南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实践经验编写旨在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准确、科学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维护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相关法规、标准和定义
2.1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医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草原法》等。
2.2相关标准
《生猪养殖污染控制技术规程》、《牛羊养殖污染控制技术规程》、《禽养殖污染控制技术规程》、《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2.3定义
畜禽养殖禁养区:指为了维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保护饮用水源、减少农产品污染等目禁止养殖畜禽区域。
3.划定原则
3.1合法性原则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合法有效。
3.2确定性原则
畜禽养殖禁养区应明确界线划分清晰以便于监管和管理。
3.3科学性原则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应以科学方法为基础根据土地、水资源、气象等因素进行合考虑。
3.4规划性原则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应在规划基础进行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协调。
4.划定方法
4.1基础资料准备
收集和整理与畜禽养殖有关资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水文地质图、气象数据等以便于评估土地、水资源、气候等条件为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提供科学依据。
4.2合评估确定划定范围
根据基础资料合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情况初步确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
4.3现场调查确定划定范围
对初步确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进行现场调查合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区域边界终确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
5.划定标准
5.1土地条件
在断坡、丘陵、石山等土地根据土地类型、坡度、土壤类型等合考虑常规禁养区宜为25度以;在平缓丘陵、山地、平原及平坝常规禁养区宜为15度以。
5.2水资源保护区
划定范围内应包括河流岸线保护带、水源涵养区、流域内水源地及饮用水水源地等。
5.3生态环境保护区
划定范围内应包括湿地、保护林、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草原退化严重区、氧化亚氮敏感区等。
5.4规划设计保护区
划定范围内应考虑城乡规划向农村再生产、规范农业市场秩序需要从社会经济发展角度禁止畜禽养殖区域应与城镇市区、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区等相配合。
6.管理与实施
6.1加强监管
划定应进行划分标示、通知群众、定期发现并补充、更新信息保护区域内生态环境。
6.2特殊情况处理
如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自灾害应及进行调查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好生态环境。
6.3教育宣传
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7.论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应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和方法以确保有效性和实用性。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和维护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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