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首页 > 畜牧养殖 > 规模化养猪场兽医防疫规程2

规模化养猪场兽医防疫规程2

农信网 2016-03-01 13:36:35 畜牧养殖 119

规模化养猪场兽医防疫规程2

第十四条猪场要建立有一定诊断和治疗条件的兽医室,建立健全免疫接种、诊断和病理剖检记录。

第十五条猪场应根据猪群的规模配备适量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兽医技术人员。其职责:

1.拟定全场的防疫、消毒、检疫、驱虫工作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定期向主管场长汇报;

2.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加强猪群的饲养管理、生产性能及生理健康的监测;

3.有条件的猪场应开展主要传染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4.定期检查饮水卫生及饲料加工、贮运是否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5.定期检查猪舍、用具、隔离舍、粪尿处理和猪场环境卫生及消毒情况;

6. 负责防疫、病猪诊治、淘汰、死猪剖检及其无害处理;

7.推广兽医科研新成果和新经验,有条件的可结合生产进行必要地科学研究工作;

8.建立疫苗领用、保管、免疫注射、消毒、检疫、抗体监测、疾病治疗、淘汰、剖检等各种业务档案。

兽医防疫卫生制度

第十六条要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必须引进种猪时,在引进种猪前必须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证明。

第十七条猪场严禁饲养禽类、犬、猫及其他动物。猪场食堂不准外购猪只及其产品。职工家中不得养猪

第十八条严禁外来人员到猪场参观,必要时需经场长许可,需经更换场区工作服、工作鞋或洗澡,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

第十九条场内不准带入可能染疫的畜产品或其他物品。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第二十条猪场每个消毒池要经常更换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

第二十一条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洗手、穿工作服和胶靴,戴工作帽;或淋浴后更换衣鞋,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严禁相互串猪舍。

第二十二条猪场要喂全价配合饲料,禁止饲喂不清洁、发霉或变质的饲料,不得喂未经无害处理的泔水以及其他畜禽副产。

第二十三条每天坚持打扫猪舍卫生,保持饲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舍内可用0.27%、0.3%过氧乙酸或次氯酸钠或其他消毒药消毒,每月2—3次。猪只转群时空猪舍要进行彻底消。

第二十四条猪场道路和环境要保持清洁卫生,因地制宜选用高效、低毒、广谱的消毒药品,定期消毒。

第二十五条每批猪只调出后,猪舍要严格进行清扫、高压冲洗和消毒,并空圈5—7天,规模化商品猪场要争取做到“全进全出”制。

第二十六条产房要严格消毒,有条件的可进行消毒效果检测,临产母猪进入产房前进行体表清洗和消毒,母猪用o.1%高锰酸钾溶液对外阴部和乳房擦洗消毒。仔猪断脐带要严格消毒。

第二十七条定期驱除猪的体内、外寄生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和吸血昆虫等工作。

请先登录后才能复制内容

注册 登录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暂无评论,欢迎沙发
客服 客服 VIP 关灯 顶部

扫描或通过加QQ号3024107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添加好友

周一至周五 10:3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