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产养殖场选择和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定保证水源水质和场址环境符合要求。
2.水产养殖场应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备案和公示建立台账并定期更新。
3.水产养殖经营者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严禁无证经营。
4.水产养殖场应实行24小值班制度对饲料、水源、池塘、设备等进行日常检查和清洁。
5.水产养殖场应建立完善记录和管理制度包括投料记录、管理记录、检测记录等便于追溯和防范风险。
6.水产养殖应严格按照规定投料和使用饲料、药品等保证水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严禁使用劣质饲料和无证药品。
7.水产品采摘和加工应符合相关规定使用符合卫生要求加工设备和工具。
8.水产养殖经营者应及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采取紧急措施。
9.水产养殖经营者应积极参与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
10.对于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水产品应根据相关规定及召回或销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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